超全!臺大法律学院私房专题书单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學悅讀匯館 Author 臺大法律学院
编者按:我国台湾地区较早地受到德日等国家法学的影响,形成了自己较为完善的法学研究体系。通过这一份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私房专题书单,一定能让各位读者朋友们对于台湾地区的法学研究有更深刻的了解。
整理:艾學灋
文章来源:法學悅讀匯館
本书单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师研究成果之集中呈现,包括主题性专著及论文集两大类型。书单内展陈的书目涵盖有自初版于1975年的经典力作,也有付梓在2020年12月的新著,书单共收录书目237册。值得特别称道的是,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为提升该份书目的学术品质,申请收录自本书单的书者,均经过了严查审核通过,始得出版。
Ps:
壹.下述所列近237种法学书籍,全部由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官方甄选且已出版,供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参存。
贰.所整理的书籍依次法学总论、基础法学、公法、民事法、刑事法、行政法、商事法、国际法、智慧财产权、医事法律、劳动社会法、企业法律、工程法律、环境能源法、警政法作展陈。
叁.除整理的书籍大体按主题分类外,同一著述经过再版的著作,选择的为最新版。其中简介标注为暂无的书目,为小艾没有找寻到相关介绍的书籍。未尽完整,敬请谅解。
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增订第七版),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2013年7月版2020年4月版
现代民法受法学方法的影响很大。本书的写作主要在说明法学方法对现代民法的影响,并从中认识法学方法,以及训练运用法学方法进行说理的能力。本书内容包含论法源、论法理、法律概念、法律规定之逻辑结构、法律体系、法律解释、法律漏洞及其补救的方法、法律事实的认定等。
吴从周:法源理论与诉讼经济——民事法学与法学方法(第五册),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7月版
本书延续作者前四册论文集以法学方法贯彻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研究取向,主要研究与关怀重点有三:第一、从民法法源论之角度,论述习惯法之空洞化现象以及习惯法由法院宣示或承认之「习惯法判例法化」趋势,并进一步反思台湾地区特有的判例制度有无可能重新诠释作为民法第一条之「判例习惯法化」的命题论述;第二、提醒我国台湾地区因为莫拉克颱风灾后重建条例第28条及灾害防救法第47条之1等特别法规定之制定,诞生在真实死亡与法律死亡以外的第三种制度即「推定真实死亡」,却可能因此使得民法第8条死亡宣告制度空洞化。第三、从法律继受之后设描述的角度,阐释贯穿整部民事诉讼法之「诉讼经济原则」的基本内涵,并分析整理其在我国台湾地区理论与实务发展并运用的状况。
颜厥安:法与实践理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
不同的哲学都尝试以不同的表述方式来呈现真实,而真实总是有某种的原理或逻格思(logos)之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分殊化之真实,不论它是表现在言说、观念、规则、制度,还是断头台,它的逻格思总是被我们所思考与实践。法理学、法哲学、法理论,乃至一切法学论述与司法实务,都只是渺小个人不同意识形式与层次下的思考表述或行动。本书共收录九篇文章,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法理学之基础与法概念」除一般性地说明法理学之问题,并从法思想史与法制史考察「法律是什么?」这个基本问题。第二部分「实践理性之开展」,则以三篇文章进一步来探讨法概念、法学思维与实践理性的关系。并籍以自然法思想史的研究,将法概念论与政治哲学及伦理学之讨论衔接。第三部分「权利与"伦理除在范围上涉及对法伦理学与法体制论之探讨外,所收之三篇文章更可看做是一种法理学实践之努力。其中前两篇处理生命伦理、科技与法律制度的问题,并对政策拟定有所建议与影响。第三篇则是作者出席大法官会议说明会之发言意见书,说明大学共同必修科目之所以达宪的实质根据。
林文雄:中国法律思想初探
简介(暂无)
林文雄:法实证主义
简介(暂无)
王泰升:具有历史思维的法学:结合台湾地区法律社会史与法律论证,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9月版
本书先从法学的内涵是什么谈起,强调有将历史思维纳入法学研究的必要。为此需要而存在的台湾地区法律史,其特色即为「因多源而多元与外来法的在地化」;而具有此等内涵的法律史长期被忽视,正反映台湾地区在现代型法律制度建构上的曲折与复杂。接著即依循「从法条到法社会」所经历的「法律条文、法学理论、司法或行政上对个案适用法律、社会生活上的运用法律」,逐一阐述「立足于在地社会经验的法学上批判:以『法律暴力』论为例」、「再访冈松参太郎学说与日治前期民事法变迁:兼论「习惯立法」的生成、消逝与再现」、「日治时期的司法官僚法学:以姉齿松平之生平及研究业绩为例」、「台湾人法意识的转型:日治时期台湾法与日本法的相互融合」。再具体地以「检察制度在台湾的发展历程」与「论台湾法学教育的发展与省思」等两项主题,展现将历史思维纳入法学研究的可能性。最后则以建构「从在地社会经验出发的法学」,作为终极目标。
王泰升:台湾法的断裂与连续,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7月版
台湾地区的法律规范,因在日治时期(1895-1945)与国治时期(1945-2000),分属两个不同的体制(法秩序),而有「断裂」现象。高阶执法人员之先后来自日本与中国,更加深其断裂性。然而,日治与国治两法制,同样源自近代西方,特别是德国法学,使得法规范的实质内容,经常属于「连续」的。尤其是原受日本统治的族群,仍占台湾地区人口的绝大多数,故其于日治时期所形成的法律生活模式,仍是整个法律社会的主轴,而呈现连续性。本书的九篇论文,即环绕著这个共同的关怀,来探讨各项议题。
王泰升:台湾法的世纪变革,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2月版
台湾地区法律「近代化」的过程,系被压缩在一个世纪裡进行,但如今台湾地区已卓然贯彻自由民主。当今西方社会有关「近代性」的法律价值观或生活方式,是其历经约三个世纪后酿造而成的产物,难以期待台湾地区在一个世纪内就达到同一状态。更何况在前提上,台湾地区并不一定需要採取与西方同样的法律价值观或生活方式,那只是人类文明所发展出来、值得参考的一个「选择项」,最终仍待台湾地区人民为自主的决定,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续行台湾地区本身的文化创新。
王泰升:台湾法律史的建立,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9月版
研究方法篇:1.台湾地区主体性的法律史研究;2.拨云见日的台湾地区法律史研究日治时期法律篇;3.日治时期台湾特别法域之形成与内涵 — 台、日的「一国两制」;4.日本殖民统治下台湾地区的法律改革;5.台湾地区日治时期宪法史初探。专题研究篇:6.台湾地区历史上的主权问题;7.台湾地区企业组织法之初探与省思;8.百年来台湾地区法律的西方化。
戴东雄:德国继受罗马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
本书于1981年秋月初版以来,悠悠已历近二十年头,因初版数量有限,早已无处可得。近十年以来,为因应多元化社会的需要,"念法律"成为时代的宠儿,众多年青学子以考入法律系为荣。有鉴于此,各大学纷纷增设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而每一所大学为发展有自己特色之法律系所,在课程安排上也呈现多样化。为此,有的大学开始增开西洋法制史为选修课程。中国是继受欧陆法的国家,且受德国法的影响最深。而德国乃全盘继受罗马法的国家,罗马法以民法,尤其债法理论见长,故罗马私法亦成为我民法的法源之一。本书提供德国继受罗马法成功之始末。基于以上理由,尤其受法制史有造诣之政治大学法学院陈教授惠攀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陈助理教授妙芬的鼓励,将本书未变动内容再出版一次,以利我们推广法治教育,并期待我们继受欧陆的法律体系,也与德国继受罗马法一样成功,而使我们成为法治先进之社会。
马汉宝:法律与中国社会之变迁,を図书馆から
简介(暂无)
马汉宝:西洋法律思想主流之发展
简介(暂无)
马汉宝:Law and Traditions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Society
简介(暂无)
许宗力:法与国家权力(壹)(贰),元照出版公司2007年1月版
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宪政理念主要建构在「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基本理念上面,本书根据此基本理念,深入探讨违宪审查、基本权利、权力分立与政府再造脉络下之若干行政革新议题,适合有志研习法政,关心台湾地区民主建设与法治发展者阅读。
许宗力:宪法与法治国行政,元照出版公司2007年1月版
本书选录文章横跨宪法、行政法总论与各论领域,处理宪法与公民投票、宪法与政治、释宪权行使的程序与范围、普通法院法官应否具有违宪审查权、两岸关系法律定位、行政程序的透明化与集中化、中央与地方人事权之分际、地方立法权之研究等饶富现实意义之议题,学术与实用价值兼具,适合有志公法研习者参考。
李建良:人权理念与宪法秩序: 宪法学思维方法绪论,新学林出版公司2018年5月版
本书尝试从宪政主义历史源流与宪法学方法论的视角,对人权理念进行原理推演,建构宪法秩序的思维体系,期使基本权蕴含秩序理念、论证纹裡,成为贴近现实、可资适用的客观法规范,而非只是某种政治、道德或价值的决断。
李建良:宪法理论与实践(壹)(贰)(叁)(肆),新学林出版公司2006年4月版
简介(无)
叶俊荣:民主转型与宪法变迁,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2月版
本书透过对台湾地区修宪与释宪的本土分析,提出宪法变迁带动台湾地区民主转型的论点。虽然台湾地区仍然面临许多宪法上的难题,但发生在台湾地区的转型宪政主义,在一方面活络了台湾台湾的宪法机能,在另一方面也使得台湾地区的民主化与政治变迁都能在宪法的脉络下进行。本书从动态的角度,为台湾地区的宪法变迁提供了崭新的视野,也对台湾地区宪法研究的国际化,迈出了一大步。
叶俊荣:环境政策与法律,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10月版
本书从环境权、环境立法、环境刑罚、环境影响评估、民众参与环保决策、以及公害纠纷等方面,广泛探索环境问题的政与法律背景。除了学理上分析外,本书亦多方引进先进国家的制度与理念,更深入解析五轻设厂与林园事件等国人耳熟能详的环保事件。本书的出版,期提供决策者与关心环境议题的国人,一个更的深度的思考空间。
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9月版
本书收集了「国家与社会二元论及其宪法意义」等五篇论文,环绕在法治国、社会国与租税国之宪法基本价值定位,致力使社会福利、租税正义、个人自由调和至当,整合于宪法体系之下。书中有历史的观照、哲理的分析、社会的探讨,而归于宪法的依据,可供大学通识课程之辅助教材,及关心社会国家未来发展者之参考。
林子仪:权利分立与宪法发展,元照出版公司1993年4月版
本书收录作者近年所做九篇论文,按论文主题分为权力分立制衡及法制建设等两部份。「权力分立制衡」部分所收录的五篇论文,讨论的议题均与宪法权力分立制衡原则有关。「法治建设」部分所收录的四篇文章,则为针对个别的行政法议题,就相关法制建构或重整所提出的检讨或建议。
林子仪: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元照出版公司1999年9月版
本书收录作者近年以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为主题的论文九篇。其中「言论自由的理论基础」与「新闻自由的意义及其理论基础」二文,分别讨论了宪法为何保护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等基本问题,也是为研究言论自由所作的基础工作。「言论自由与内乱罪」一文,是一篇检讨「主张台独的言论」是否受到言论自由保护的论文。而「论接近使用媒体权」及「言论自由与优惠性的差别待遇」二文,则是基于「言论表达机会平等」的理念,以及为了如何促成该理念的实现所写的两篇文章。
王泰铨:当前两岸法律问题分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研究(第叁册)
简介(暂无)
王泰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研究(I) (Ⅱ)
简介(暂无)
李鸿禧:宪法与议会(精),植根出版社1997年3月版
简介(暂无)
王泽鉴: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本套书是王泽鉴先生的著作,在台湾地区几乎成为研者的书目,数年前曾在大陆出版,这部八卷的巨著也受到大陆民法学界的重视,大陆民法学者关于民法的很多理论源自此,成为研不可或缺的参考书,更有法学学人称之为民法学界的"天龙八部"。由于这套书出版时间较长,王泽鉴先生今年又针对民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作了重大修订。我国大陆民法也源自大陆法系传统,与台湾地区民法有很多相通之处,因此,此套书的再次当能给大陆民法学者更多的借鉴和启示。
郑玉波:民商法问题研究(壹)(贰)(叁)(肆),三民书局出版公司2002年7月版
民法为私法之基本法,而民法总则又为民法之基本部分,举凡私法上之原理原则,如私权之主体——人、私法之客体——物、及私权之变动——行为等基本问题,胥在于斯,故习法者必以民总为始,而用法者亦必以民总为重。本书以我国台湾地区民商法问题为主要之论究对象,除对于上述之基本问题,均分别予以剖述外,并置重于外国法例之比较及特殊问题之探究,自四十八年八月初版发行以来,一直深受读者喜爱。
许士宦:民事及家事程序之新建构,新学林出版公司2015年11月版
本书既探究民事诉讼法新设之公益团体不作为诉讼、确定判决变更诉讼及增修之当事人恆定制度、支付命令制度,并解明家事事件法于离婚诉讼改採协同主义、于真正讼争事件採行非讼化审理及于家事非讼事件新设暂时处分制度,且评释审判实务分别扩张分割共有物裁判及分配异议诉讼之判决效力客观及主观范围,藉以拓深程序保障论。
许士宦:家事审判与债务执行,新学林出版公司2013年11月版
本书一方面说明人事诉讼、家事非讼及强制执行之立法沿革,一方面阐述该法之新建制:针对家事事件类型之特性、需求,建构其合适之程序保障,特别是审判兼具诉讼性及非讼性事件之第三程序;调整家事诉讼及非讼程序中法院与当事人(关系人)间任务分担,妥适选定本案审判对象及迅速蒐集其裁判所需事证;并致力于家事执行名义实现之履行确保及有效执行。
许士宦:执行力客观范围扩张论,新学林出版公司2018年1月版
本书系作者有关执行力客观范围扩张论之集大成。针对向来强制执行实务所承认:为实现执行名义之给付利益,执行力之客观范围不以其上所载执行债权为限,以及从来民事诉讼学说所未论:确定判决之执行力及于系争物特定继承人或为当事人利益之占有人时,请求实现之权利已逾经裁判诉讼标的之范围,提出执行力客观范围扩张说之一贯理论,赋予前者以理论上根据,并于后者揭明既判力扩张与执行力扩张之不同,藉以衔接权利判定程序与权利执行程序,致力于实现债权人之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并在程序保障之下,统一解决有关纷争。
许士宦:民事保全之理论与实务,新学林出版公司2019年12月版
本书系阐述晚近十五年来,民事及家事程序法上保全程序重大制度变革之论文集。此乃有鉴于民事保全制度,实际上在民事纷争解决、处理过程,扮演积极性关键角色,既可以确保本案确定裁判之强制实现,并可据以形成暂定法律关系而为事件关系人之紧急性权益保护。不仅就一般保全处分之假扣押、假处分及定暂时状态处分,解明其实体要件之释明程度及执行效力范围,而且就特殊保全处分中劳动事件之保全处分及家事非讼事件之暂时处分,阐明其特殊需求及多元类型。
许士宦:民事及家事裁判之新发展,新学林出版公司2020年12月版
本书阐述审判实务为落实此项新制,在其所作成裁判上有何法续造之新发展。于民事诉讼程序方面,诸如集中审理之争点整理方法、举证责任分配之适当调整及第三人程序保障之事前或事后赋予;于家事事件程序方面,诸如真正讼争事件之交错适用程序法理、民事与家事事件之统合处理及家事非讼暂时处分之协议。
许士宦:债务清理法之基本构造(第壹卷) ,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1月版
本书是国内首部专论我国台湾地区债务清理法制改革之论文集。作者参与债务清理法及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等草案之研拟作业,书中各文即系因应法制改革进展状况分别说明其前导理论及指出其应循方向者。其中就倒产企业及消费者债务清理两者建制之指导理念及基本构造上不同,特别致意。全书分企业之债务清理及消费者之债务清理两编,前者阐释企业债务清理法制之改革要项及其依凭之法理根据或政策抉择,后者论述消费者债务清理法制之改革成果及其所需之解释论或运用论,不仅有助于债务清理法草案之深度理解,而且有益于新消费者债务清理程序之妥善运用。
许士宦:集中审理与审理原则,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5月版
本书阐述晚近最重要之民事司法改革中,集中审理制度之採行、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之强化及法院裁量权限之扩大,所引发相关审理原则之更易或其容貌、机能之演变。诸如:程序权保障之落实、处分权主义及辩论主义之机能更新、争点集中审理主义及适时提出主义之新採、纷争集中审理主义及协同主义之加强、职权裁量法理之扩充等。此等原理、原则之採用,已更动向来是认之程序基本结构,并改变传统相沿成习之诉讼审理方式。
许士宦:诉讼参与与判决效力,新学林出版公司2011年1月版
法院行使审判权所为之确定判决,有拘束诉讼当事人及一定范围内利害关系人之效力,但此等受判决效力所及之人基于诉讼权保障,就该判决形成之诉讼程序,则有参与诉讼,提出裁判基础资料之权利,此乃宪法所揭橥之程序(权)保障基本原则。为贯彻该原则,新民事诉讼法增订职权通知及第三人撤销诉讼等配套程序制度,赋予上开利害关系人以事前的及事后的程序保障,作为正当化判决效力扩张于该第三人之原则性及补充性基础。为此,应据以重新构筑判决效力主观范围理论。本书即系阐述诉讼参与保障与判决效力扩张两者之应有关系,藉以界定诉讼繫属后当事人之继受人及诉讼担当之被担当人等范围,并釐清既判力及执行力扩张于彼等之意义及效果。
许士宦:诉讼理论与审判实务,新学林出版公司2010年10月版
本书是评释“最高法院”有关民事诉讼法裁判之论文集,由在国内各大学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之年轻教授执笔,以民事诉讼法之修正为契机,透过法院适用新法所为裁判之评释,检讨修法之前在民事诉讼理论及审判实务上存有何等问题、此等问题已否经修法予以解决、尚残留甚至新发生之问题为何,藉以建构新法所需之解释论、运用论及立法论。
许士宦:争点整理与举证责任,新学林出版公司2012年12月版
本书一方面叙说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学之发展历程及本土特色,而论及集其大成之新家事事件程序建制,另一方面开展新民事诉讼法学中之诉讼标的相对论、争点整理学、举证责任论及判决效力论,据以阐述达成集中审理目标所需之法律思维,定性当事人之诉讼上主张,举证等行为责任,并揭示判决效力扩张于系争物受让人之要义。
许士宦:执行力扩张与不动产执行,新学林出版公司2014年4月版
本书是国内首部专论强制执行法之论文集,致力于阐述强制执行之基础理论,解明执行程序之基本构造。其在研究方法上,一方面探寻各该制度之沿革变迁,一方面持与德、日等国同类制度相比较,以资究明、凸显我国台湾地区程序制度之底蕴及特徵;其于各项课题之克服,既就我国台湾地区实务见解为体系性整理、分析,并对相关理论进行批判性检讨,藉以从新构筑实务理论。凡所论述,当能裨益强制执行法学之推展。
许士宦:程序保障与阐明义务,新学林出版公司2011年12月版
由于本世纪初之民事诉讼法修正,已摆脱以前所採抄袭性继受模式,朝向更具本土化之程序制度创设,乃制订多项异于旧法及德、日、奥等诸外国法之新规定,所以在新法面世之后,民事诉讼法学及实务界应以阐释其立法旨趣并予落实为首务。为此,本书析明当前民事诉讼法解释学上方法论之课题,并举民事诉讼上应有之当事人形象、合併审判制度之灵活运用及判决效力主观范围之妥适扩张等三项重要议题为例,检讨目前诉讼理论及审判实务所持见解之合法性及妥当性,藉以建构符合新法意旨之理论与实务。
许士宦:证据蒐集与纷争解决,新学林出版公司2015年1月版
证据法之改善是跨世纪民事诉讼法修正要点之一。新法之修正核心系加强扩充当事人蒐集事证之手段,使其在起诉前或诉讼前阶段即可依简速程序,取得事案解明所需之事证资料。此项制度变革之目标在于,确保当事人公平接近事证之权利,维护实质的武器平等原则,且使其得与他造甚至法院共用该等事证资料而形成共识,赋予当事人较量系争实体利益与所涉程序利益之大小轻重,并抉择何者优先追求之机会,期待其能基于此项资讯,自主决定、选择纷争解决之方式。为此,本书阐述起诉前及起诉后之各项证据蒐集制度,既揭示诸制度改革之法理根据,并说明如何循以解释、运用各该程序规定,藉以充分发挥其应有之机能。
许士宦:审判对象与适时审判,新学林出版公司2006年4月版
本书阐述近二十多年来我国台湾地区民事程序法学之创新理论,诸如突袭性裁判防止论、新程序保障论、程序主体权论、程序选择权论、民事事件类型审理必要论、程序法理交错适用肯定论、实体利益及程序利益平衡兼顾论、适时审判请求权论及公正程序请求权论,如何构成相关民事纷争处理、解决程序制度之法理根据及基础理论,以及其如何导引学说及实务之演进发展。本书于宪法与民事诉讼法之关系,说明适时审判请求权之内容及其应如何保障;于民事诉讼,论述诉讼标的相对论之特色及其如何展开;于家事诉讼,叙明家事事件合併论之构造及其如何交错适用程序法理而为审判;于裁判外纷争解决之仲裁及督促程序,解明程序选择权论之根据及纷争解决之效力;于非讼程序,阐释形式审查论之不足及採行非讼化审理论之必要性及妥适性。
陈自强:代理权与经理权之间─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5月版
本书系以代理权范围之确定与限制为主轴而展开,并藉由该问题之研究,回顾民法与商法在私法历史发展上之分合关系,并展望来者。本书以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有其本质上之差异为基调,分别探讨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适用之情形(第一章与第三章)。其间,为确定代理权限制之概念,及其与代理基础关系内部指示之关连,在第二章重新审视代理权授与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发展及其射程距离。第四章关于表见公司经理人之研究,探讨民法表见代理法则在表见公司经理人适用之情形。第五章「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则表明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之分合关系,正为民法与商法分合关系之缩影,并抒发对台湾地区民商法学发展之期盼。
陈自强:契约给付之返还关系──契约法之现代化Ⅵ,元照出版公司2021年8月版
契约无效、被撤销,已为之给付得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契约被解除,发生回复原状关系。返还目的若均为回复到契约未履行之状态,返还之内容却因请求权基础不同而有差异,价值判断的衝突矛盾,未必有其正当性。近年来,国际间统一的契约给付返还关系建立之呼声,不绝于耳。为提供我国台湾地区解释论及立法论讨论的基础,本书鸟瞰契约解除回复原状关系之生成发展及各国法律状态、针对原物嗣后返还不能问题处理,观察国际间发展的最新动向、比较不当得利返还与解除回复原状效果的不同,进而,异中求同,勾勒出统一的契约给付返还关系的蓝图。
陈自强:契约违反与履行请求─契约法讲义Ⅲ,元照出版公司2020年9月版
书为作者契约法讲义系列的第三部曲,乃契约违反(相当于传统所谓债务不履行)体系书的前半部。本书体系架构及论述,既不依循民法债编法典编排顺序,也不採分别从给付不能、给付迟延及不完全给付讨论要件及效果的传统债务不履行三分架构,而取向于契约违反救济观点。契约违反有三大救济:履行请求、损害赔偿及契约解消,本书先处理与履行请求有关之部分。契约违反体系建构上,契约违反概念之釐清为首要工作,第二章关于违约态样之分析,区别为债务根本不履行及虽有履行外观但不合契约本旨两个部分。第三章探讨契约违反时债权人得否请求原定给付履行及债务人拒绝履行之抗辩事由。第四章探讨按原定给付内容履行若有困难或发生履约争执,而使契约目的无法顺利达成时,可能的契约调整及契约确认机制。
陈自强:整合中之契约法,元照出版公司2011年5月版
世界契约法正处于整合阶段,其规模可分为全球性的与区域性的。本书前三章一方面介绍德国消费借贷及代办商之发展并检讨我国台湾地区之现行规定,他方面,彰显该发展乃区域性整合之一部分。其后二章对欧洲契约法新动向之鸟瞰,不难发现欧洲契约法之发展不仅瞬息万变,也与全球性契约法整合连动。后三章则为全球性契约法整合之説明,主要从法律适用之角度,观察非主权国家制定之契约法原则或其他型态之Soft Law究竟有何作用。
陈自强:和解与计算错误:契约法之现代化,元照出版公司2014年12月版
本书第一章「民法上和解之效力」,探讨和解契约是否发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对原有法律关系之影响,第二章以下诸部分均属于民法错误论之范畴,第三章「政府工程採购中之计算错误」又为第二章「计算错误」各论中之各论,第四章「和解之错误」不仅与错误论有关,更以第一章之研究为基础。因计算错误及和解错误多非意思表达阶段错误,德国法系国家常依法律行为基础理论以为问题处理之张本,本书四个单元故而形成首尾相接,环环相扣结构完整的论述。
陈自强:台湾民法与日本债权法之现代化,元照出版公司2011年4月版
对全球化之契约法变局,日本2006年启动之债权法改正试图对其契约法进行大刀阔斧之改革。本书前四章乃就我国台湾1999年之债编及成年监护制度之修正,提供一愚之得。其后四章介绍日本债权法改正之初步成果,观察其如何面对世界契约法之新变局。从本书之论述,不难发现日本民法对台湾地区民法之影响,超出吾人想像,第九章乃简要説明此影响之轨迹及消长。第十章则为个人对民法学习之感想。
沉冠伶:家事程序之新变革,元照出版公司2015年12月版
本书对家事事件法之基本程序原则、家事事件之类型及定性、统合处理及合併审理、程序主体之程序保障、家事非讼程序之关系人概念、家事非讼裁定之效力、终止收养事件之审判及家事事件法施行后一年之实务裁判,分别进行深入、精闢之分析,可供作解释论之重要参考依据。
沉冠伶:诉讼之协力与复杂诉讼,元照出版公司2020年12月版
法院与当事人于民事诉讼上之任务分担为何,始终为民事诉讼制度之核心问题。本书收录之各篇论文系有系统地呈现一个基本论述:独责于当事人之古典处分权主义与辩论主义不足以满足当代民事诉讼之诉讼权保障与适时审判之要求,法院不宜仅立于被动消极之立场,而应与当事人共同协力为争点整理及事案解明,以适时作成裁判,尤其是在涉及多数人或多数请求之复杂诉讼及现代型纷争。
沉冠伶:民事程序法之新变革,元照出版公司2019年8月版
本书选录三审实务上常见的争议问题,并收录法官与学者文章进行分析,期能帮助读者全面的了解三审制度。第三审为通常救济程序的终点,除了上诉利益有要求外,其他要件也十分严苛。而第三审上诉理由较二审上诉理由提出有何不同之处?判决违背法令应如何认定?上诉许可制度的目的为何?第三审判决具有什么样的拘束力呢?
沉冠伶:程序保障与当事人,元照出版公司2012年12月版
本书以程序保障为中心思想,探讨程序正义之理念如何在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制度中予以体现,进而研究民事判决之效力范围以及当事人作为程序主体之相关问题,并以实务裁判作为讨论对象,以检验基础理论在实务运作之现况及可行性。
沉冠伶:诉讼权保障与裁判外纷争处理,元照出版公司2012年1月版
本书从程序主体权理论、突袭性裁判防止、程序选择权、阐明义务、审理集中化及纷争一次解决…等,这些在二、三十年前民事诉讼教科书裡完全看不到的概念,如今成了当道显学。沉冠伶老师可归类于邱公一门,德国海德堡大学的留学背景令其研究视野益加开阔。对于研习民事诉讼的读者而言,本书所收录八篇论文俱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沉冠伶:民事证据法与武器平等原则,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7月版
本书所收录之九篇文章,系以武器平等原则之落实为主轴,探讨有关法官阐明义务之强化、不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一造之事案解明义务、举证责任之合理分配、证据保全制度机能之扩大、摸索证明与当事人事证蒐集开示之协力等基本议题,并以医疗诉讼为探讨对象。另又针对新型态证据之电子文件,析论其在民事证据法上之地位及因应。并基于纷争类型审理论之观点,就智慧财产权保护事件,探讨如何在证据保全与祕密保护间取得平衡点。
陈聪富:契约自由与诚信原则,元照出版公司2015年12月版
本书为契约法研究的论文,大约有四个主题:契约自由原则与契约管制、诚信原则的实践内涵、欧洲法典化的历史发展与我国台湾地区合会法典化经验、及契约法的重要议题(如违法契约的效力、债权物权化的范围、消极信託的无效、政府採购契约的撤销等)。本书各章论述,与契约自由原则均有关连。诚信原则乃法官介入调整契约关系;合会契约在于使我国台湾习惯法法治化;违法契约的效力、债权物权化的限制、消极信託的无效、政府採购契约的撤销等,均对当事人所缔结的契约关系,以国家法宣告其无效或限制之,藉以调整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此外,关于法典化的论述,足以作为初学法律者了解成文法制度的真正意涵。
陈聪富:侵权责任主体与客体,元照出版公司2019年1月版
论述法人作为侵权责任主体的理论依据,及「权利侵害」与「利益侵害」在侵权责任体系构成的重要性,兼及建物瑕疵、商品自伤、遗嘱无效、债权侵害、自甘冒险及危险责任等议题。此外,新兴侵权责任议题,如运动伤害、大数据医疗资料运用、临床试验损害事故等,亦为本书论述之内容。在探讨各项主题时,採取比较法的方式,论证各国侵权行为法之重要理论,如德国法之「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法国法之「物的管领人责任」及美国法之共同侵权责任分担等,以作为我国台湾地区侵权行为法未来发展之参考。
陈聪富:侵权违法性与损害赔偿,元照出版公司2016年3月版
本书主要内容包含二部分:第一部分关于侵权行为法的违法性概念,第二部分为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在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方面,主要探讨违法性概念的内涵,及违法性与过失概念的区辨。本书除整理法国、德国、日本及英美等国关于违法性的意涵外,并发现我国台湾地区法院实务关于侵权责任成立,逐渐由权利侵害发展为违法侵害。在损害赔偿方面,主要讨论损害赔偿法上的「损害」概念、慰抚金的调整补充机能、过失相抵的法理基础及赔偿代位等。希望藉由损害概念的澄清,及过失相抵法理基础的探讨,使我国台湾地区法学上对于侵权行为法的运作结构,与损害赔偿法的机能,有进一步的认识。
陈聪富:侵权归责原则与损害赔偿,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6月版
书论述内容包含二部分,第一部分关于侵权责任之归责原则,第二部分关于侵权行为之损害赔偿。在侵权归责原则方面,本书分别讨论过失责任、推定过失责任及无过失责任。关于过失责任,本书探讨注意义务之发生及注意义务之违反;关于推定过失责任,本书检讨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及僱用人对于受僱人执行职务之责任;关于危险责任,本书讨论危险责任之案例类型及消保法关于服务无过失责任之争议。
陈聪富: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元照出版公司2007年1月版
本书参酌英美法文献,综合我国台湾地区学说及法院见解,探讨侵权行为法上因果关系之概念、事实上因果关系及法律上因果关系(相当因果关系)之区别、因果关系在国家赔偿案件之判断等,对于因果关系的基本问题,予以说明。此外,本书检讨「存活机会丧失」在因果关系判断时,遭遇之难题与学说之解决方案。关于「情绪悲痛」(Emotional Distress)之问题,英美法发展丰富之实务见解,值得我国台湾地区参考。
詹森林:民事法理与判决研究 (壹)(贰)(叁)(肆)(伍)(陆)(柒),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12月版
本书探讨消费者保护法关于企业经营者之定义、纯粹经济损失与商品责任、服务责任之实务问题、信用卡定型化契约与卡债风暴、金融消费者之保护、惩罚性赔偿金等消保法之重要理论与实务争议。本书特别著重于法院裁判之评析,以彰显消保法之实际规范功能与发展趋势。
吴从周: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之对应适用(壹),元照出版公司2015年12月版
有感于国内研究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仍多处于二元分离之状态,民法研究较少配合诉讼法角度整体观察以反思民法诸多问题之争论实益,相应地,民事诉讼法之研究则忽略诉讼法本质上仍不免具有贯彻与实现实体权利之「服务性功能」,而过度强调其在概念适用上之自我目的性,本书提醒应兼顾程序法与实体法二者在法学方法论上之对应适用,以贯彻法体系一致性与和谐性之要求。
朱柏松:民事问题与研究:物权行为法论, 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3月版
本书共收集物权法学术专论计十六篇。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修正完成后,物权编计有277条计分十章加以规范,本书仅就其中之通则、所有权、地上权、抵押权、典权等五章之论文予以集结、揭载。另外本书揭载水权相关论文两篇,之所以如此,一则由于水为自然之一部分,亦为包括人类、万物生命之生存所必需,法律体系上亦置水权为准物权而加以规范,故一併予纳入揭载。民法为规范人与人或人与物间之权利义务关系之基本法典,基于使其能具体发挥规范私的社会秩序之作用,民法学的重点为民法立法宜求周延、详尽而且合理,民法之适用与解释应力求适切、通达而且合乎法律之所规定。
朱柏松:民事问题与研究:侵权行为法论, 元照出版公司1998年10月版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之短期消灭时效规定之所以成立,系植基于被害人既已知悉自己之权益业已受损,而且,亦知悉加害人为孰。则自应立即展开损害上之救济,苟或于有知悉之情形,仍怠于损害赔偿之主张,其请求权消灭时效即应开始进行,以处罚其权利之怠于行使。因此,关于消灭时效开始进行之条件只要被害人,即请求权人有知悉事实之条件即足以该当之,被害人对于事实之不知悉是否具有可归责之原因,以及被害人是否应对现实负有调查之义务,并不致影响「知」的条件是否具备。
朱柏松:民事问题与研究:消费者保护法论(上下)
从业者系对于消费者获取利益之前提下,自亦应对因该危险所造成之损害负赔偿责任。因此,消保法对于服务行为亦课以责任者,系完全以服务应有「危险」为其前提。然则,如何论断服务具有危险,根据消保法成立服务责任之基理,应以服务不具有依科学或专业之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为要件。显然科技、专业以及卫生安全均是论断是否成立危险之条件,凡非具有此等要件之任何服务,实难有受危险之论断而有服务责任之该当可能性。
陈忠五: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保护客体:「权利」与「利益」区别正当性的再反省, 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2月版
本书从民事责任法保护客体出发,论证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权利或利益的保护问题上,是否具有区别性的正当性的问题。本书论述的问题是财产法的基本问题。本书作者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学界的新生代的代表人物,也是王泽鉴先生所器重的得意门生。他的相关论著,近年来在大陆民法学界引起关注,逐渐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邱联恭 :民事程序法之理论与实务(第壹卷)(第贰卷)(第叁卷), 元照出版公司2021年9月版
本书(邱联恭.口述民事诉讼法讲义2021年版)一套含三册共1,200多页,系今年9月补订初版,追加讲解、阐述: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民诉法第249条以后,应如何理解诉讼要件之调查、审理及其与本案审理之关系、如何解释程序法规以处理审判权规范经新法予以任意法规化后所涉问题、新法施行后应如何运作证据调查程序、如何活用本案附随性‧事证开示性证据保全程序及争点简化协议程序、何以应认知假处分亦具当事人恆定效……
邱联恭 :程序利益保护论, 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4月版
有鉴于程序利益保护论,在民事诉讼法新修订条文经公布施行后,似将又成为引领民事程序法学理论重新开展之一项重要法理,本书特别辑录作者近二十多年来有关倡言、阐述上开法理之专论,以就教于学界及实务界。内容将针对程序利益保护原则、诉讼上请求之表明如何兼顾实体利益及程序利益、追加选定当事人制度之运用方针、民事诉讼法修正后之程序法学等,作详尽的论述。并提醒今后之比较法研究者,宜併留意外国法与我国台湾地区法制间之前导理论有何差异性,而不是将外国法上立法论或解释论原样套用于我国台湾地区。
邱联恭 :司法之现代化与程序法, 元照出版公司2001年10月版
简介(暂无)
陈棋炎:亲属、继承基本问题,三民书局出版公司1980年版
简介(暂无)
陈棋炎:亲属继承法判例判决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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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东雄:亲属法实例解说
简介(暂无)
戴东雄:继承法实例研究
简介(暂无)
刘宗荣:定型化契约论文选辑
简介(暂无)
陈荣宗:国际民事诉讼与民事程序法
简介(暂无)
陈荣宗:当事人与民事程序法
简介(暂无)
陈荣宗:民事诉讼法论文集
简介(暂无)
陈荣宗:民事程序法与诉讼标的理论
简介(暂无)
陈荣宗:举证责任分配与民事程序法
简介(暂无)
骆永家:民事法研究(壹)(贰)(叁),台湾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
简介(暂无)
骆永家:既判力之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简介(暂无)
蔡明诚:物权法研究,新学林出版公司2005年4月版
简介(暂无)
蔡明诚:发明专利法研究,新学林出版公司2008年5月版
简介(暂无)
柯菊:公司法论集
简介(暂无)
林钰雄: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评释, 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12月版
研究本土案例,是法律科学在地化的不二法门。裁判是案例的化身,作为台湾地区实务龙头的“最高法院”,其裁判的重要性自是不言可喻。本书收录十馀篇“最高法院”刑事裁判的评释论文,这些论文的共同研究取径,在于挑选、归纳我国台湾地区法院就某个重要议题的一系列(而非单一)裁判,再从学理角度评析这些系列裁判的法律见解并提出解决系争问题的可能出路。本书的裁判评释议题,以刑事证据法为主轴: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对质诘问与传闻法则、对质诘问的保障内涵及容许例外、性侵害案件的对质诘问、不自证己罪的射程距离及其于非刑事程序的前置效力、缓起诉撤销与无效及发现新事证的再行起诉、相对上诉理由与无害瑕疵、“最高法院”十年裁判趋势的综合评释等。
林钰雄: 刑事程序与国际人权(叁),元照出版公司2020年1月版
刑事诉讼法与人权议题具有特殊的关连性。随著二次战后人权基准国际化与普世化的浪潮,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也逐渐跳脱传统的国家主权格局,进行跨国性的比较与整合。可以说,探索「超越国界共同继受的法治国遗产」、「法治国刑事程序不可放弃的基本原则」及「与时俱进的刑事人权保障标准」,成为主导刑诉发展的新典范。尤其是在我国台湾地区将两公约内国法化后,接轨国际人权更是大势所趋。本书据此研究方向,尝试拓展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的思维版图,处理公平审判、无罪推定、司法互助、DNA资讯干预、对质诘问、犯罪挑唆、缺席审判、合理审判期间等各项议题,指出我国台湾地区刑事实务与国际刑事人权基准的落差,并提出解决之道。
林钰雄: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1月版
刑事程序的追诉措施,难免会影响或干预被告乃至于第三人的权利,现代各法治国家一方面容许国家机关在追诉过程干预个人权利,但另一方面也设定其干预界限,而个人权利保障及其干预界限的辩证关系,正是当代刑事诉讼法的核心课题。此外,证据法向来是诉讼法的灵魂,而干预界限的确实遵循,也有赖于证据法课予的禁止效果。本书以干预处分与刑事证据为课题,研究身体检查处分、鉴定留置、羁押、搜索、证据禁止、严格证明等相关理论议题,并评析我国台湾地区实务发展与立法动向。
林钰雄: 刑法与刑诉之交错适用,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8月版
本书从我国台湾地区实例及裁判出发,探讨刑法与刑诉之交错适用问题,共计十四篇论文,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探讨实体法因果关系/客观归责之理论发展,及其併合程序法罪疑唯轻原则思惟之后的运用面向。第二部分处理刑法竞合论与案件同一性的交互作用关系,分别从刑法竞合论的建构、刑诉同一性的重构及两者排列组合关系等三个角度探究。第三部分阐释刑法各罪及其于诉讼上的调查与证明问题,并以肇事逃逸罪之致人死伤要件及诽谤罪之证明真实条款等为例,解析实体法定性与诉讼法证明的连动性。最后一部分的裁判回顾,以年度为范围,逐笔过滤“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后,鸟瞰并简评整个年度的刑事裁判发展。
林钰雄: 严格证明与刑事证据,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12月版
释字第五八二号解释后,出现诸多“最高法院”对于「严格证明法则」所为之相关裁判,其中部分具有能够精确阐释严格证明之理论,而且能够据以正确解决台湾地区的具体案例,本文将纪录并总评我国台湾地区实务的这个重大突破,介绍严格证明法则之新纪元,并评释“最高法院”近年在此议题之裁判趋势。
黄荣坚:刑罚的极限,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4月版
这一本论文集的内容主要是对于刑法学上一些基本问题的研究,虽然其中大部分的意见有异于一般的说法,不过社会科学中的规范理论探讨,累积了人类几千年来的思考成果,已经很难说要再创造出什么超越先人智慧的东西。所剩下来的,就是在帮助每一个有限的个人,能够同时去看到既存的不同面向的经验、思考与世界,而本书正提供了这样的另外一个视野。
黄荣坚:刑法问题与利益思考,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10月版
本书蒐集作者对于一些刑法问题的看法,也是作者诚实思考的记录。书中所提出的看法,大部分是对通说的批判。因为在基本态度上,唯有透过诚实的批判,才有可能真正理解问题与解决问题。至于在方法上,作者的基本认识是,人类一切活动的目的就是生活利益的追求。法律问题的形成,事实上就是来自于利益的衝突。因此到头来,形成刑法命题的原则也就是在,如何透过刑法上的命题来帮助人有效、经济而且衡平的得到所要的利益,并且拒绝付出没有意义的成本。
蔡墩铭:刑法例题演习,翰芦出版公司2011年11月版
目前的考用书籍,作者素质不一,内容可议。惟独蔡墩铭教授学养丰富,地位崇高,下笔谨慎,堪为经典。所以,蔡墩铭教授所著的考用著作,向来被称为准备国考的必读圣经。本书全新增修、改版,幅度之大,历年之最,因此交由翰芦图书出版公司全新出版。好书既出,早就轰动。
蔡墩铭:刑事诉讼法例题演习,翰芦出版公司2001年6月版
本书就与刑法有关的项目,例举最常见的例题,再分为以下项目如:重点分析、参考法条、参考解释、解说、结论、附注各项等六大结构。此外,并配合实务见解与有关理论与以检讨,另外在附上相关习题,新版题数更比旧版增加许多,且符合现代刑法变迁。本书编写十分用心,能有效培养读者适用理论与分析判断的能力。
蔡墩铭:“最高法院”刑事判决研究
简介(暂无)
蔡墩铭:现代刑法思潮与刑事立法
简介(暂无)
王兆鹏:一事不再理,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4月版
本书分成两大部分,一事不再理与不自证己罪。国内有关一事不再理的论文极少,实务甚至不曾详论。这本书有五篇论文深入一事不再理的理论核心并以此为基础指出案件单一性与同一性之瑕疵,重新建立审判与既判力应有之范围,再进而论述我国台湾地区再审与撤回起诉规定有许多违宪及不当之处。不自证己罪在国内虽然已有不少论文,但理论与实务似乎是永远无交集的两条平行线,这本书有三篇论文,希望能将理论与实务接轨。不自证己罪保护的客体,应该包括实务常见之「测谎」、「犯罪现场模拟」,缄默权之效力应不仅止于单纯的不为陈述,自白之法理应跨越任意性法则,再增以预防性及吓阻性法则。本书提出许多崭新见解,在理论及实务上皆极有价值。
王兆鹏:刑事救济程序之新思维,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12月版
在我国台湾地区一审改採当事人进行主义后,随后之上诉审、再审、非常上诉程序是否亦应随之变动?本书乃就此等重大议题,引用美国最新理论及判决见解,以整理、分析、评论我国台湾地区实务见解,并提出立法论上的建议。本书审查人评论本书「是国内目前罕见以刑事救济程序为专题进行较具体系、且深入的论著」。再者,本书有两篇刑事法上极为罕见之实证研究,一为针对二审上诉书「应叙述具体理由」之新制,一为死刑在刑事诉讼法之面向,在学术及实务界皆引起极大之回响。
王兆鹏:当事人进行主义之刑事诉讼(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5月版
二OO二年二月十二日,我国台湾地区改採「改良式」的当事人进行主义,影响既深且远,刑事诉讼法几乎要全部改写。英刑事诉讼最值得借镜的,应该不是什么「主义」,而是在刑事诉讼中,他们对人性有比较深刻的透视。只要是人,就可能滥权,就可能怠惰,就可能麻痺,就可能犯错,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只要在刑事程序中发生过一次,对卑微的人民或平和的社会,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警察、检察官、法官都有可能滥权犯错,不相信任何一个「有权」的人,是英美刑事诉讼制度的上位概念。甚至对「无权」的「证人」,他们也处处防范,所以有「传闻法则」,而且与证人「对质诘问」是刑事被告「宪法」上的基本人权。本书收集的论文,多是基于以上的思想写成,可帮助国人瞭解真正的当事人进行立义,对我国台湾地区未来理论与实务都有指引作用。
王兆鹏:新刑诉‧新思维,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10月版
作者引进新的思潮,或以新的思维方式诠释法律,对于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有极大的影响,有些论文甚至成为实定法的内容。其于民国八十七年独排众议,指出参与犯罪组织未必是继续犯;检察官对继续犯之构成事实有举证责任,不得以行为人曾「加入」组织成员,即推论被告「参加」组织活动。司法院大法官九十二年之释字第五五六号解,宣示完全相同之意旨。其于民国八十六年完成认罪协商的论文,九十三年年初立法院三读通过协商程序章节,内容大致与其当时所主张者相同。本书收录作者这几年针对新法所撰论文,包括对于新修刑事诉讼法之证据排除法则、自白与毒树果实原则、协商程序、证人不自证己罪、共同被告之合併及分离审判予以诠释。又引进新观念重新定义高科技时代的搜索,并尝试建构我国台湾地区的速审法,将接受快速审判定为被告的权利。
王兆鹏:辩护权与诘问权,元照出版公司2007年1月版
在本书所集结的九篇论文中,作者又再次提出许多大胆及前瞻性的主张。辩护权部分,作者主张应贯彻平等与实质的辩护制度,具体内容包括辩护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协助、被告享有与辩护人充分自由沟通的权利、被告在受讯问前最少享有一次与辩护人会谈的机会等等。诘问权部分,作者详细分析释字第五八二号解释对刑事诉讼所带来理论及实务上的衝击,包括传闻法则的未来发展、诘问权的概括与个别抛弃、违反诘问权的法律效果等等。除此之外,就“最高法院”认为测谎有证据能力之判决,作者主张若无法律明文授权,以测谎为证据侵犯被告不自证己罪的宪法权利。对于新闻记者是否有拒绝证言权、证人是否得不经传唤迳为拘提或逮捕,作者也参考美国相关立法,为我国台湾地区提出修法的理论基础与积极建议。
王兆鹏:刑事被告的宪法权利,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5月版
本书论文皆为刑事诉讼的重要议题,如证据排除法则、缄默权理论、受律师协助的权利、对质诘问权、传闻法则、强制取证权、证人指证、刑事举证责任理论、认罪协商、组织犯罪之防制等等。我国台湾地区刑事审判向来重实体而轻程序,实体的真实发现主义又淹没程序正义的呼喊,对于上述议题并不重视。当立法者不同情刑事被告,实务人士又极端保守,人民所能依赖的只有宪法权利。本书论文皆自被告权利,特别是宪法权利,阐述刑事诉讼之应然。这几年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大幅修正,本书也成为立法或实务的重要参考资料。
王兆鹏:搜索扣押与刑事被告的宪法权利,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3月版
喧腾一时的立法院内、记者私宅搜索,知名企业小开扣押又还押...社会舆论不禁质疑保障人身自由、维护个人隐私的宪法精神何在?检警滥权?合法与否?本书前七章即论搜索和扣押与人民宪法权利关系;第八章论如何确保被告权利、自白之法律规范;九、十章论证人笔录法效力等,并论国内审判制度变革。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立法已久,随社会变迁应多所修正,作者提出建言,期能引我诉讼程序更审慎严谨。
王兆鹏:路检、盘查与人权,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3月版
本书八篇论文仍持续我这几年的研究重心-基本人权及审判制度。 这本论文集是在不同的时空环境下所完成,对我有特殊的意义。有数篇论文是在一月三日修改刑事诉讼法前完成,有些在其后完成。有些是在台湾蒐集资料,在日本完成;有些则在日本蒐集资料,在台湾完成。
王皇玉:刑罚与社会规训:台湾刑事制裁新旧思维的衝突与转变,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4月版
本书是一本深入研究当代与台湾地区刑事政策思维转变的著作。本书作者,现于台大法律系担任「犯罪学」与「刑事政策」课程的授课教师。本书的内容,以近代「刑罚思想」的变迁为主轴。各个时代与各个社会对于刑罚的意义与作用,有不同的诠释。然而,现代各国的刑罚制度,无不揉合了应报、威吓与预防再犯等思想。近年来,刑罚制度甚至加入了刑法学界热烈讨论的修复式司法概念。本书除了剖析各种刑罚思想的理论与基础之外,对于台湾地区近几年来刑事制裁制度的主轴与变革,也有详尽的分析。例如对毒品犯罪重刑化论述之批判,对吸毒者的治疗与规训之社会意涵,以及「宽严併进的两极化刑罚政策」中,较为缓和的刑罚制度,如「缓起诉」与「认罪协商」制度在理论建构与实践层面上的落差。此外,本书也特别从犯罪学上文化衝突的观点,针对台湾地区较为特殊的原住民犯罪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王皇玉:刑法上的生命、死亡与医疗,承法数位出版公司2009年10月版
刑法与医学的关系非常密切,刑法所要保护的个人法益中,最重要的就是生命,因此,生命的开始与结束如何界定,使生命结束的诸多方式中,何种要处罚,何种不处罚,不仅是医学伦理上的议题,同时也是刑事法上的重要议题。本害作者的学术研究重点与兴趣,是将医学伦理与医疗行为中的相关刑法议题抽离出来进行分析•并将医学伦理,医疗行为与法律规范三者进行整合研究•本害内容结集了过去作者所发表的文章,作者以生命•死亡与医疗行为三个主题作为串连,针对医学伦理与医疗行为的法律议题,以及司法实务上既有的相关判决案例,企图从法院的判决内容中,观察与分析法律人看待医学伦理与医疗专业的角度与观点•让专害的内容呈现整体性与完整性。
李茂生:力、主体与刑事法—法边缘的论述,新学林出版公司2020年6月版
欣逢李教授茂生六秩晋五之年,众门生特撰文祝贺集结成此论文集。本书共收录19篇论文,其中15篇祝贺论文,主轴涵盖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及刑事政策学等面向,分别探讨累犯加重、精神鉴定与责任能力、量刑因子、精神障碍犯罪者处遇、日本少年法动向、资讯战、裁判规范论、因果关系论、略诱罪、性犯罪、人民参与刑事审判、侦查不公开、证据开示制度、律师密匿特权等当前瞩目之议题。本书并规划〈李茂生思想集成〉单元,将李茂生教授的学思历程,区分为青年、壮年、中年、熟年四时期,并结合特定思潮(制度论与系谱学、傅柯思想、系统论、阿冈本思想),对李教授各阶段的思想理论进行回顾与探讨。李茂生教授尚针对各篇论文述写共约4万字评论,以飨读者。相信读者在阅读本书之后,得以立于「主体、理性与人权」论述的彼岸,产生新的体悟。
周漾沂:自由法理念下的刑法学
简介(暂无)
苏俊雄:刑法推理方法及案例研究
简介(暂无)
陈志龙:金融监理与财经犯罪
简介(暂无)
陈志龙:透视财经犯罪
简介(暂无)
陈志龙:财经犯罪的全球化
简介(暂无)
陈志龙:财经发展与财经刑法
简介(暂无)
陈志龙:法益与刑事立法
简介(暂无)
陈志龙:人性尊严与刑法体系入门
简介(暂无)
林明锵:公务员法研究(壹)(贰),新学林出版公司2012年3月版
公务员法涉及公务员权利义务之建制,影响不谓不钜,在实务与理论上皆有研究与讨论之价值。本书探究考试制度、考绩制度、保险制度、惩戒制度、退抚制度,搭配司法实务之角度,观察我国台湾地区公务员法制之问题,并探讨公务人员基准法草案未来方向。本书不仅对国内公务员法制发展有所衔接与贡献,书中对德国公务员法比较法制新发展有详尽之介绍,兹为我国台湾地区公务员法制未来发展之参考。
林明锵:行政契约法研究,新学林出版公司2020年11月版
本书由12篇专论组合而成,形式上虽为论文集,但其实质内容已将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135条至第149条中重要之部分,例如私法契约与行政契约之区别(含大法官释字第533号解释文评析)、情事变更原则、不当连结禁止及契约侵害第三人等内容,深入加以讨论分析,故亦得作为行政契约法之教科书使用。
林明锵:行政法讲义,新学林出版公司2021年2月版
本书主要系以图表架构解说行政法之基础概念,以十五个章节分别介绍行政法总论及重要行政法各论(公务员法),实务及学说见解并呈,并大量援引及分析各级法院之相关裁判,透过活泼的实务案例,使初学读者能够快速理解艰深、复杂的行政法概念。本书每章节之首,均有一案例事实,贯穿整个章节,并于章节之末附有案例事实解说,使读者能透过考题验证本章所学之概念,而每章节附有之相关考题,更方便读者进一步练习。本书尤其值得行政法入门学生及实务工作者一读。
林明锵:德国新行政法学:研究方法、管制理论及立法学之嬗变,五南出版公司2020年11月版
本书主要分析德国行政法自1990年代初期以来,对其研究方法、管制理论及立法学上之反省检讨理论,此种行政法之研究取径,被德国学者称为「德国新行政法学」,德国新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及重心之位移,同时也影响到德国行政法总论及各论之内容与体系,最后也影响到德国行政法之立法。
林明锵:欧盟行政法:德国行政法总论之变革,新学林出版公司2009年12月版
本书有系统的全面检讨现行德国行政法总论,因受欧盟法之衝击后,在整体内容上的变革,本书除对德国法的改变作细緻介绍外,最后均有附论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法总论,的利弊得失及应兴应革之道。本书共分成八章,除绪论与结论外,依序对行政法学的改革运动、行政法之原理原则、行政程序法、行政组织法、行政救济法及国家赔偿法进行剖析,对国内行政法总论之理论及实务发展均有相当程度之启发。
林明锵:台湾动物法,新学林出版公司2020年10月版
本书由九篇论文及一篇附录(动物保护法修法历程及理由)所组成,由动物保护入宪、动物保护法规之全面检视、动物法相关司法裁判评析,至个别动保法议题,诸如:收容所制度、行政稽查程序及虐待动物议题等,既适合初等入阶者,亦适合深入研究动物法学者之参考书籍。
翁岳生: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精),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1月版
简介(暂无)
翁岳生: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三民书局出版公司2015年1月版
简介(暂无)
罗昌发:政府採购法与政府採购协定论析
简介(暂无)
叶俊荣:环境行政与正当法律程序,翰芦出版公司2001年12月版
简介(暂无)
叶俊荣:环境理性与制度选择,翰芦出版公司2001年11月版
简介(暂无)
黄铭杰: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之落实与革新─迈向理论与实务融合之法制发展,元照出版公司2011年12月版
本书收集作者近年来就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制相关议题所发表或撰写之文章,作者针对现实商业生活中发生之案例、法院判决及法制不备,以其锐利的眼光、犀利的笔触,加以针砭,并基于学理研究及比较法观点,尝试提示出符合现今公司治理思潮的解决方向与内容。书中处处可见作者挑战现行实务及学说通说之见解,虽然难能称为一家言,但却是经常触及国内学界迄今鲜能深入讨论之议题。对于有意一窥公司治理现实与法规范间的落差、追寻通说以外的不同见解与看法、探求未来法制可有改善方向之学习者、研究者及实务界人士而言,本书当可充分满足其需求。
黄铭杰:公司治理与企业金融法制之挑战与兴革,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9月版
在金融大环境快速转变中,法律人欲取得发言权,除熟稔公司法相关规定外,对于当下重大议题,如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融资、企业併购与敌意併购、证券化等,亦必须有所瞭解涉略。然而这部分的 know-how一般教科书难以论及,势必要靠学者的专论作为补充。本书即收录了台大黄铭杰教授对上述诸多议题所蕴藏的问题点与未来改革的方向,提出自己的看法。现今,公司治理理念已逐渐落实于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实务运作中,但弔诡的是,公司治理越是于我国台湾地区企业中生根、茁壮,就越加突显出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公司法制有关于此规范之不足,而有通盘检讨的必要。尤有甚者,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自由化与企业金融手段的革新,在在衝击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制融资相关规范,传统公司法所据以立足之资本三原则,呈现出摇摇欲坠的景象,迫使吾人必须全面检视该等原则存续之必要性。本书除收录作者继续追踪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治理相关课题的论述外,并辑录其近年关注之企业金融法制革新问题等文章,而作者批判不遗馀力的现行企业併购法制与实务之著作,亦收录于本论文集中。本书在提示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公司法制所面临之课题与挑战的同时,并尝试构思因应与解决之道。
曾宛如:公司之经营者、股东与债权人,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12月版
公司法架构中重要的三种关系人分别是经营者、股东与债权人。其间之关系不仅与公司组织机关之权限划分息息相关,且与公司治理及必要之恶的「有限责任」之基础理论牢不可分。本书有体系的探讨及分析公司之经营者与股东 (主要指股东会) 权限之划分,并及于经营者内部权限划分之议题。
曾宛如:公司法制基础理论之再建构,元照出版公司2017年8月版
本书以现行公司法为基础,提出许多现行法制在学理上应重新检讨之处,更期待的是,打破现有僵硬之思考,重新打造一部现代公司法制。在既有法规下小处修改试图解决眼前一时之问题,将使政府、公司经营者、公司经营之挑战者疲于奔命,忙于应付层出不穷的「新」花招,不仅对公司治理无益,且使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制有见树不见林之憾,期盼各界能对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制之精进共同努力之。
曾宛如:公司管理与资本市场法制专论(壹)(贰),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1月版
本书以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为轴,发展出八个议题。先从资本市场规范之发展与趋势反省我国台湾地区现存规范于整合上之弱点与盲点。次则以资本市场中投资人最关注之问题─民事责任为讨论重心,并探讨未来于民事责任之外,可能更有效的救济方式。资本市场之健全与公司治理息息相关,故本书从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治理发展之轨迹切入,在独立董事、监察人与审计委员会的制度上分析现行法存在之缺点;并就另一个公司法上的重要机关─股东会加以探讨。最后,从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之边际,讨论有价证券于国际市场中之选法问题以因应资本市场国际化之现状。
王文宇: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壹)(贰),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4月版
本书结合经济分析与民商法理论,提供科际整合法学之最佳途径。所收录论文从经济观点探讨民商法之基本议题,包括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债权区分、担保权法制、资产证券化、信託法律关系、资产管理法制、股票面额制度等,并从制度面与规范面提出兴革建议。此外,本书亦将法律经济分析理论,运用于各种实务交易类型,包括衍生性金融契约、商业契约风险分担、共同基金、表决权契约、不动产证券化、将来债权让与等,以阐明商业交易之真谛。本书将经济理论融入民商法基本议题与交易实务,故能拓展读者之宏观视野,并增进解决问题之能力。
王文宇: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法,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9月版
本书作者以体系化及条理分明之论述,就控股公司法制从定义、设立动机、效益及弊端、规范目的等逐一陈明,且就特殊形态控股公司之海外控股公司、公营控股公司加以阐释。本书并就控股公司诸如关系企业法、一人公司、关系人交易、交叉持股及其他相关课题,以全面性统整相关法制为鹄的,作深入浅出之介绍及阐释。金融控股公司法部分,国内刚通过之金融控股公司法,在立法沿革上继受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法甚多,是以本书对于主要国家金融跨业之立法例提供充分而完整的介绍。其次,金融控股公司所涉及金融跨业、设立及经营条件、风险控管、业务及财务监督等问题十分复杂,本书除就上开问题加以探讨外,并就金融控股公司法与竞争法及相关法规之竞合关系多所著墨,颇值研究相关法制之读者参考。
王文宇:公司与企业法制(壹)(贰),元照出版公司2007年1月版
本书一方面收录学术性论文,从理论面探讨公司企业法制之重要议题,如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非合意併购的政策与法制等,深入剖析问题并提出修法建议;一方面收录案例式短文,针对特定议题(如技术股与劳务股、股东会与董事会共享之权利),提供短小简洁的解答,以利入门者的研习与阅读。故可发挥深入浅出、相辅相成的效果。
王泰铨:欧洲共同体法(总论),翰芦出版公司2006年版
本书以2003年尼斯条约修正阿姆斯特丹条约的内容基础,翻译欧洲共同体条约、欧洲联盟条约,涵盖的文献资料为相关出版书籍之最,绝对是国内研究欧盟、最重要的书籍。「欧洲学」越来越重要,但国内能深入瞭解者不多。因此,本书是国内产、官、学探讨欧盟、欧体最重要的工具。
柯芳枝:公司法专题研究,三民书局出版公司2009年8月版
本书除配合新修正公司法修订内容外,并将民国九十三年修正公布之企业併购法、现行证券交易法与公司法相关之条文併予探讨,详析立法理由及外国立法例,介绍学者见解,并引介经济部发布之有关新修正公司法及企业併购法之命令及解释函,期使读者能深入瞭解公司法之规范内容。本书不仅系公司法之大学用书,亦堪供公司法学术研究参考。
徐小波:合资事业法律问题之研究(壹)(贰)
简介(暂无)
徐小波:合资事业之法律研究
简介(暂无)
徐小波:资本市场发展之法律研究
简介(暂无)
徐小波:Legal Handbook for doing Business in the R.O.C
简介(暂无)
王泰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五南出版公司2004年9月版
简介(暂无)
王泰铨 著 王志诚 修订:公司法新论,三民书局出版公司2009年版
简介(暂无)
柯泽东:海商法修正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0年10月版
近十年来,是海商法在国际和国内各领域立法上及修法上,最频繁亦最重要之时期,故作者以最新修法为主轴贯穿全书。本书分成五个章次,读者可藉本书确实明确海商法修正之广度、深度,对新法重要修正范围和未来可能再修订之部分与发展,有个整体性之轮廓,为研读我国台湾地区海商法必备之基本工具。
柯泽东:新海商法:货物运送人之责任,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9月版
本书次版,于第三章第九节新增「鹿特丹规则」,俾未来该规则在国际上生效,我国台湾地区海商法回应之准备。本书鼓励我国台湾地区早日研究该规则,预为瞭解因应美国、中国及世界国际贸易及海运秩序规范之需求。书固以海商法规定章节顺序为基础介绍与讨论,惟对重要争议问题仍不惜篇幅,深入探讨,可供初学者掌握架构与条文,进阶者广大与深入新义之瞭解。
柯泽东:国际贸易习惯法暨国际商务仲裁,元照出版公司2008年4月版
本著于国际贸易习惯法与国际商务仲裁,见证实证法学派除于主权国家立法外,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另以该学派特质注重法之权威性、普遍性及制裁性,创建现代国际新商人法之法律秩序与促进世界物质繁荣,导致全球化风潮,私商人间商事实务、国际惯例及仲裁法制法典化蔚为风尚,履践迄今,且将继续绵延。
柯泽东: 国际私法新境界:国际私法专论,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9月版
如何在大陆法系衝突法则传统固定、确定之选法方法上撷取英美弹性选法理论之优点,为大陆法系国际私法于二十世纪末叶以及二十一世纪所面临之最重要课题。除此之外,法院地法之抬头,及欧陆法系法官应依职权适用衝突法则,以及衝突法则之任择性,与若干国际公序因具普世价值而国际公法化,形成真正之跨国公序、法院地法适用提升之新面貌等问题,亦皆为重大影响二十一世纪大陆法系国际私法选法方法重新塑造之重要课题。本著所集结的论文各篇旨趣,皆在探讨、分析与评估此等影响二十一世纪大陆法系国际私法理论的重要新课题,期能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初,对我国台湾地区国际私法学作更深入发展,提供不同观点与崭新视野。
柯泽东 著 吴光平 增修:国际贸易法专论,元照出版公司2020年10月版
本书五版分为五篇,除对国际私法目的、原理、方法及功能为说明外,对国际私生活权利义务关系协调为阐释,亦对主权国家间司法如何透过法律衝突与内外国法之适用与调和为论述,更对国际民商纷争解决之机制为介绍,可促进国际民商事件以及多元文化、社会、经济和谐演进之认识。本书内容丰富、条理清晰,重视对基本问题之彻底探讨,力求读者之真正瞭解。问题论述,层次分明、深入浅出,更以大量之图表归纳整理相关内容,化繁为简。兼顾初学入门及研究者砌磋需求之广度与深度。
罗昌发:WTO发展与台港经贸关系,元照出版公司1997年8月版
自从WTO成立以来,国际贸易规范发展相当快速,本书若干文章针对其发展方向有所论述。另一方面,本书收录「一九九七年后台港间经贸投资之法律适用问题」一文,以飨读者。
罗昌发:国际贸易法:世界贸易组织下之法律新秩序
简介(暂无)
曾陈明汝:国际私法原理,新学林出版公司2012年4月版
本书分成上集总论篇及续集各论篇两册。上集先就国际私法基本观念加以阐释,对其过去、现在与未来之发展亦予剖析评估。次将解决法律衝突之先决问题:国籍、外国人之地位、管辖法院之确定及外国法之适用等为深入之探讨。最后以三大理论性问题为比较研究、案例分析及对法条之欠缺与得失予以批判,俾使读者于涉猎重心问题前,有通盘之瞭解与准备。续集则以民法体例为主轴,将能力、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法行为、物权、亲属及继承等涉外法律关系,以专题研究方式,比较、论述与检讨并提出修法管见,以明国际潮流及未来立法趋势。欣逢涉民修正公布施行,新国际私法终于在半世纪后做了历史性的变革;也颇符合笔者长期以来之建言与期许。爰将原有比较研究予以保留,并对新法内容加以剖析补述,俾能瞭解新旧法衔接之来龙去脉。全书立论简明深邃,对国际私法之入门与研究均有所助益。本书实乃作者早年负笈法国专攻国际私法及回国任教政大、台大三十年之心得与成果。期能激发国人研究斯学之兴趣与风气。
罗昌发:国际贸易法研究(第壹册)(第贰册)(第叁册)
简介(暂无)
罗昌发:GATT/WTO与我国贸易:国际经贸法研究
本书作者从事WTO教学与研究多年,且长年协助政府参与或处理国际经贸事务,并曾担任WTO争端解决小组成员及其补贴委员会常设专家小组成员,有丰富理论与实务经验。他这本书自然较能精确掌握WTO的精随;读者亦可由这本书获得完整的国际经贸法知识。这本书可作为学校授课的素材,并可作为从事实务者的参考工具,以及作为决策者的重要依据。
傅崑成:Equitable Ocean Boundary Delimitation
简介(暂无)
王仁宏: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
简介(暂无)
黄铭杰 :智慧财产法之理论与实际:不同意见书,元照出版公司2013年1月版
本书收录作者近年来就智慧财产法制相关议题所发表之文章。在创新经济时代中,智慧财产法制于短期间内成为政府及产业界高度重视之课题,惟现行法制及法院判决时而未能配合渠等的期待,进而产生应然与实为间之重大落差。本书作者以其锐利的观察、犀利之笔触,针对近年来重要智慧财产立法及判决、甚至行政实务运作,基于理论与实务结合之目标,进行批判、加以针砭,同时尝试提示出符合创新经济时代的法解释论及立法论。书中处处可见作者挑战现行实务及学说通说之见解,虽然尚不能称为一家言,但却是经常触及国内学界迄今鲜能深入讨论的议题。对于有意更深一层了解智慧财产法规范应有之理念与作法、享受不同于通说见解所带来之学术飨宴、探求未来法制及判决应有改善方向的学习者、研究者及实务界人士而言,本书当可充分满足其各自之需求。
黄铭杰 :竞争法与智慧财产法之交会:相生与相剋之间(新版),元照出版公司2009年4月版
知识经济时代裡,智慧财产法制以排他(独占)权等之赋予为诱因,鼓励知识的创新研发,促进产业与文化发展。惟此类排他(独占)权若遭不当滥用,势将破坏竞争法制所欲维护之市场竞争秩序,扭曲竞争机制有效分配社会稀少资源之功能,进而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全发展。如何平衡智慧财产法与竞争法之规范,于维繫创新研发诱因的同时,并基于竞争理念促进研发竞争,实为知识经济时代课予吾人之课题。本书收录作者近年来有关此一课题之思考成果,作者以其一贯犀利之笔触,批判各种可能破坏二法规范均衡的立法与实务运作,特别是我国“最高法院”有关于此之判决,希冀提供国内学界、实务界另一种不同的种思考方向。我国行政、立法、司法部门,是否已具备正确与健全的认识与心态,得以有效回应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读者或可藉由本书一窥究竟。
谢铭洋:基因体医学研发创新与智慧财产权学术论文集,元照出版公司2010年11月版
本书针对基因体医学之研发应用与智慧财产权相关之议题,从不同面向加以探讨,包括政策面、法制面、学名药问题、产业应用问题,借镜先进国家于相关议题之经验,釐清我国基因体医学研发与运用上之问题,并对我国法制与司法实务加以检讨,以做为我国未来发展上之参考。
谢铭洋:科技发展之智慧财产权议题,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5月版
本书在于探讨科技发展下所产生之智慧财产权议题,并收录作者近年来发表之相关论文,全书分为基础论述、科技发展对于专利制度之影响、科技发展与交易秩序等数篇。
谢铭洋:智慧财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02年3月版
本书收录作者近几年来所发表的十馀篇论文,涵盖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与竞争法等各种不同的智慧财产权领域,对于我国实务上所遭遇面临的问题以及其他国家相关的智慧财产权制度,有相当深入之探讨与分析。
谢铭洋:智慧财产权之基础理论:智慧财产权法系列(壹)(贰),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5月版
本书收录作者过去发表的七篇文章,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基础理论,二是智慧财产权与竞争法的关系,特别是与公平交易法的关系。对于智慧财产权的理论与相关问题,都有极为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具有相当高的参考价值。
谢铭洋:智慧财产权之制度与实务:智慧财产权法系列(壹)(贰),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5月版
本书收录作者过去发表的十篇论文,涵盖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与营业祕密等各种不同的智慧财产权领域,透过本书,对于我国实务上所面临的问题以及其他国家相关的智慧财产权制度,将会有相当深度的掌握与了解,为研究智慧财产权者的重要参考书籍。
曾陈明汝:美国商标制度之研究兼论其最新变革
简介(暂无)
曾陈明汝:专利商标法选论
简介(暂无)
曾陈明汝:工业财产权法专论
简介(暂无)
贺德芬:著作权论文集──著作权的基础磐石」
本书著眼「智慧财产」观念的历史进程,其开端、推衍与发展,如何影响著作权之立法,与其在实行面上所遭遇的困境与瓶颈。书中并将中国与美国的著作权制度进行对照比较,最后并探讨美国新著作权法,与两岸著作权法。本书作者学理根基扎实,文化、社会的关照面周全,资料详尽广泛。从著作权的基础概念,综观智慧财产与立法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开展著作权的现代意义与立法新趋势。堪称是该领域中的翘楚。
沉冠伶:民事医疗诉讼与纷争处理,元照出版公司 2017年9月版
本书以医疗民事诉讼作为实证研究之主轴,全面性地探究医疗民事责任事件在程序法上之相关议题,尤其是民事诉讼法自2000年变革以来,新增之证据法则于医疗诉讼之适用、举证责任之合理分配、医疗鉴定制度改革之必要性,以及医疗纷争如何妥适循裁判外纷争处理制度予以解决,并佐以相关之比较法研究,期能提供我国台湾地区医疗纷争处理法制建构之理论基础。
蔡茂寅:预算法之原理,元照出版公司 2008年5月版
本书为作者一系列预算法研究的集大成,书中蒐集十二篇预算法之相关论文,含括预算编製、审议、执行到决算的全部预算过程,既是不可多得的预算法研究论文集,也同时具有预算法教科书的实质内涵。全书理论严密,体系周全,叙述简明易解,为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预算法研究的里程碑之作。
蔡茂寅:社会健康保险法制之研究,元照出版公司 2017年3月版
本书定名社会健康保险法制之研究,分为两篇。第一篇日本社会医疗保险法制之研究,收录论文四则,分别就日本职域以及地域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展开论述,历述其制度、改革与对我国台湾地区之启示,为截至目前为止有关此领域最全面性之研究。第二篇收录作者过去有关我国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制度之研究论文,经全面改写而成,为作者有关全民健保研究集大成之作。
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财政宪法篇,元照出版公司 2020年5月版
本书距上次出版甚久,适逢辅仁大学法学院锺芳桦教授近日发表多篇与税法、宪法及法学方法论相关之大作,提供本书更深入之分析,本版邀其加入并增改原书论点。举凡会计师、律师、法官等税务工作者及关心税捐正义者,均值得做为参考,以建立国人财税宪法意识之共识。
葛克昌:综合所得税与宪法,翰芦出版公司 2009年6月版
本书是税法课程研习之必须,不仅增列案例分析,亦有讲授案例讨论式的呈现,很适合所得税法教科书使用,也很适合学生入门所得税法基本体系自修使用。本书为纳税人基本权系列二。
王泰铨:比较关系企业法之研究,翰芦出版公司2004年版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对关系企业问题虽有所规范,但瑕疵不断。我国台湾地区因应关系企业的立法,系从65年起发轫,但立法过程一路颠簸,须改善之处颇多,作者有鉴于此,深入研究,以「他山之石,可以攻错」的思维著手,援引美、德、欧洲共同体及其它各国关系企业法制的演进及内容加以探讨,材料周全,论理深入,堪为国内研究关系企业法最完善的著作。
王泰铨:欧洲事业法(壹)(贰),五南出版公司2000年7月版
简介(暂无)
王泰铨:投资大陆市场法律与实务解析,新学林出版公司2005年4月版
简介(暂无)
林明锵:民营化与制度实践,新学林出版公司2021年4月版
民营化在台湾地区的法概念,不再仅止于「公营事业民营化」,而且也包含「功能民营化」及「行政任务之民营化」,因此促参(奖参)制度、政府採购制度、都市更新制度都可视为广义之民营化制度实践。本书从抽象之「民营化基本概念」出发,并讨论其宪法界限,最后则检讨具体民营化制度的相关法制度实践之功能与缺陷,虽本书是各篇学术论文组合,但彼此间体系上之连结,可作为民营化进阶研究之法学理论及实务者使用。
廖义男:企业与经济法,新学林出版公司2020年版
简介(暂无)
林明锵:营建法学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17年11月版
营建法学研究,系作者自1994年起在台大法律研究所开授「建筑法研究」、「工程与法律」以后,陆续所发表之法学论文共8篇集结而成,各篇虽各自独立,但其内容则首尾相连,除得供实务界(律师、法官及公务人员)参考外,并得作为「工程与法律」或「建筑法研究」课程之基本及补充教材,以供大学部及研究所授课或研究之用。
林明锵:都更法学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18年6月版
都更法学研究,系由作者自1996年以来在各种期刊陆续所发表之法学论文经修改后所集结而成,共10篇,涵盖内容包含最近台湾都市更新法制发展的重要议题及作者对「都市更新条例」的修改意见,可作为大学教科书,并供研究所专题讨论等进阶研究者作爲授课及研究之素材。
林明锵:国土计画法学研究,元照出版公司2018年3月版
本书第二版共由17篇论文组成,涵盖内容包含行政计画法、行政法院裁判、大法官有关国土计画相关解释评析、国土计画法、都市计画法、区域计画法及农地规划、环境规划法理等论文,除有本国法之论述外,亦有德国国土计画法、德国土地登记制度及两岸都市规划制度之比较分析,可供入门者作为教科书使用,亦得供教学研究者参考。本书为国内少见都市计画法学之部门专书,值得细读。
柯泽东:环境法论(一)(贰),三民书局出版公司1989年6月版
污染非仅单纯对经济私权之侵害,亦为对整体社会生活环境构成侵扰。「环境品质」乃指整体社会生活与自然环境价值一一污染破坏,为应受管制之对象,需强化刑事立法以为保护。亦即环境品质依赖刑事法以为适当有效之防卫,乃现代社会以法律保障人之安全、健康及自然生态,在理论与实际上所应採取之途径。
林明锵:警察法学研究,新学林出版公司2019年1月版
本书乃由15篇学术论文所组合而成,内容贯穿警察法之原理原则、警察组织及警察作用、警察救济法四大主要范畴。不仅有学理上之深入分析,亦有多篇实际案例解析及判决、诉愿决定评析,除得作为警察法授课之教材,并得充当研究警察法学深入研究之参考文献。且本书有诸多论文均为台湾地区首度最深入讨论该议题之创见,并有作者独特之看法,可供行政、立法、司法及教学研究上之参考。
本文责编 ✎ Zorro
本期编辑 ✎ 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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